关于调整平遥古城门票价格的通知
平遥物价局:
接省物价局晋价市字[2010]237号《关于调整平遥古城门票价格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遥古城门票中准价格由每人次100元调整为每人次125元。景区可依中准价为基础,按淡旺季节在20%的幅度内上下浮动。
二、为方便游客游览,维护游客权益,平遥古城门票有效期确定为三天。在有效期内,游客可凭票在古城内自由选择景点游览。
三、本次调价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古城文物保护。平遥古城是古城墙、县衙、日升昌等19个景点整合而成的综合景区,鉴于各景点投资主体及体制各不相同,为了充分调动经营者不断提升服务品质,提高展品质量的积极性,在门票价格调整后,你局要按照各景点投资规模、展品质量、服务品质、旅客数量、文物等级及补偿投资和运营成本的原则,提出各景点的内部结算价格,报市物价局审定。
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景点门票对学生、60岁以上老年人等凭合法有效证件实行半价优惠;对儿童、残疾人、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70岁以上老年人等予以免票;对旅行社组织的团队游客,实行票价优惠,但最高优惠幅度不得超过票价的20%,在此范围内具体优惠幅度由景区自定。
五、平遥古城应进一步加强管理,改善旅游环境,保护古文物和自然环境资源,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并在售票处显著位置用中、英文明码标价,同时公示门票价格相关减免政策,不得在门票价格外代收其它任何费用。
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半年后执行(遇到重大节假日延后一个月执行)。
二O一O年九月一日
Copyright © 2005 山西省晋中市物价局 ,all rights reserved地址:山西省晋中市锦纶北路85号 电话:0354-3029594 Design by:Snail 晋ICP备05008324号总访问量:46648人次 今日访问:3人次 当前在线: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