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讨价还价 不随意调价 不虚构原价 不做虚假价格广告
人民网江苏频道1月8日电 记者顾兆农摄影报道:到今年3月份,“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一条街”——南京湖南路上的20家“明码实价示范店”就满1周岁啦!南京市鼓楼区物价局局长费丽明对记者说,到时候,还要给他们做个“生日”哩!届时,一些“示范店”将被正式授予“明码实价店”称号。
这20家商店,是去年“3.15”诞生的,均是品牌商品的专卖店,通过自愿申报,集中培训,建立规范等而成为“示范店”的。所有“示范店”里,都挂有标识牌和公开承诺“四不”:不讨价还价, 不随意调价,不虚构原价,不做虚假价格广告。这些店家均建立健全了商品进货、定价、调(降)价的台账,随时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统一使用物价部门制作的绿色的“一种价”价格签。
“示范店”促进了买卖。1月6日,记者在一家叫着“通灵翠钻“首饰销售“示范店”采访时了解到,尽管市场上的珠宝首饰价格战打得如火如荼,但是,该店的价格岿然不动。由于实行了明码实价,不仅维护了品牌商品的形象,而且,还促进了销售。该店的经理助理许骥说,这叫理性的销售,促进了理性的消费。他说,讨价还价是一种普遍的消费心理,但是,“不买跌”同样也是一种普遍的消费心理。记者在一间品牌服装的“示范店“看到,一位消费者正在选购一件价值在4000多元的皮大衣。问:这么贵,不想讨点价?答:这不是“示范店”吗?还是比较相信这里的价格的。
明码实价,并非不能调价或者优惠销售。重大节日促销、断码产品、换季商品降价等,是一种正常的商业行为,这与价格欺诈,有本质的区别。临近春节,记者在南京湖南路上的一些“示范店”看到,也有搞各种促销活动的。
明码实价,不等于最低价。物价部门的同志强调说,推行明码实价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价格欺诈的行为。明码实价,是个互动的过程,它需要消费者的配合。从这个意义上说,大面积推广还有难度,但是,南京鼓楼区物价部门的同志有信心,今年,将选择一些信誉好的百货商场试行“明码实价”。他们说,价格是市场经济的核心,是诚信的第一要素,是广大消费者最关心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