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物价局批准,从4月1日抄见水量起,晋中城区供水执行新价格。具体标准为:居民用水价格每立方米2.20元,行政事业性用水每立方米3.20元,工业用水每立方米3.50元,经营服务用水每立方米4.00元/立方米,特种用水每立方米20元。
对居民用水完成“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后,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即:一级用水量每人每月2立方米以内(包括2立方米),每立方米2.10元;二级用水量每人每月2.01-3.50立方米内,每立方米3.15元;三级用水量每人每月3.5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4.20元。低保户生活用水每人每月用水2立方米以内执行每立方米1.70元的优惠水价,超过部分执行新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