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物价局把运用价格政策服务企业发展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国家价格扶持政策,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增了收减了支,受到企业好评。
一是协调解决热电联供企业余电上网电价政策,为恒能、三佳、茂胜、中凯四个热电企业增加收入757万元。热电联供是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近年来我市先后投资建设了一批热电联供企业,企业上网电价一直由电厂同供电部门协商确定,今年市物价局主动争取省物价局政策支持,将四个热电联供企业上网电价由每千瓦时0.218元调整为0.2344元,每千瓦时提高0.0164元,四个企业年发电量8.75亿千瓦,除企业自用外,实际上网售电4.61亿千瓦,年增加售电收入757万元。榆次恒能电厂上网0.79亿千瓦,增收129.6万元;介休三佳电厂上网0.29亿千瓦,增收48.16万元;介休茂胜上网2.69亿千瓦,增收441.16万元;灵石中凯上网0.84亿千瓦,增收137.76万元。
二是落实差别电价政策,为平遥开元、太谷永东、太谷田金富、寿阳志建四家企业减少电价支出172.9万元。国家对高耗能企业采取差别电价政策,按照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实行不同的用电价格,目前省物价局公布了五批执行差别电价的企业,涉及我市的有46个企业,市物价局对实行差别电价的企业逐一进行调查摸底,发现平遥县开元特种铸造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经过技术改造,采取了新的生产工艺,不应列入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名单,经省物价局核实,企业用电价格应由差别电价改为平价,每千瓦时降低0.04元和0.15元,每年减少电费支出172.9万元。平遥开元特种铸造有限公司年用电量120万千瓦,每千瓦时降价0.15元,少支出18万元,太谷永东精铸有限公司年用电量159.3万千瓦, 每千瓦时降低0.15元,少支出23.9万元;太谷天通铸造厂年用电量92.7万千瓦, 每千瓦时降低0.04元,少支出3.7万元;寿阳志通建材有限公司年用电量849万千瓦, 每千瓦时降低0.15元,少支出127.3万元。
三是争取电价优惠政策,为榆化公司双20万吨氯碱和聚氯乙烯项目每年节省用电支出1250万元。国家对高耗能企业用电价格,一方面按生产工艺定价,鼓励采用先进工艺,另一方面扶持老企业稳定发展。榆化公司双20万吨氯碱项目,采用的是离子隔膜法生产工艺,符合国家鼓励类电价要求,但需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批准,企业要在2月23日试生产,电价必须在2月10日前确定。市物价局2月1日接到企业的申报材料后,立即请示省物价局要求予以明确,省物价局通过电子邮件请示国家发改委同意后,并同省电力部门协商一致,于2月9日审定榆化公司离子隔膜法氯碱生产用电价格,及时解决企业电价政策问题,由大工业电价每千瓦时0.364元改为按隔膜法电价每千瓦时0.339元,降低0.025元,按设计生产能力,企业投产后年耗电5亿千瓦时,仅此一项可为企业减支增收1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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