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热心受理群众举报咨询,依法查处举报案件,妥善化解价格矛盾,切实维护消费者价格权益,价格举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国共受理价格举报咨询55.9万件,查处价格举报违法案件5.1万件,退还消费者1.9亿元,上缴财政1.1亿元。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全国价格举报呈现举报咨询继续下降、热点问题依然集中、维权能力逐步增强、查处水平不断提高等四个特点。
一、举报咨询继续下降,价费秩序总体好转
2006年全国共受理价格举报咨询55.9万件,比2005年下降7.5%,比2004年下降2.7%,比2003年下降25.7%,保持了2003年以来的总体下降趋势。其中,2006年的价格咨询量下降更为明显,比2005年下降了8.2%,高于同期价格举报咨询总量的下降幅度。
从分类数据看,与2005年相比,2006年涉及教育、医药、水、电、旅游价格和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环保等行政部门收费共8个热点行业的价格举报案件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具体情况是:(一)教育收费和医药价格的案件数量继续保持下降趋势。2001—2006年,教育收费和医药价格一直位居各类价格举报前列,但案件数量均从2004年出现拐点,开始持续下降。2006年全国共查处教育乱收费举报案件10712件,比2005年下降19.15%,比2004年下降39%,比2003年下降47.2%;查处医药价格举报案件6319件,比2005年下降9.13%,比2004年下降32.3%,比2003年下降85.7%。(二)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环保等行政机关收费秩序逐步好转。2006年,全国共查处等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环保行政部门收费举报案件396、178和132件,比2005年分别下降10.8%、22.3%和21.4%,比2004年分别下降58.4%、52.8%、52.5%。(三)电、水和旅游价格举报案件均有不同程度下降。2006年全国共查处电、水和旅游价格举报案件1542、1024和621件,比2005年分别下降2.3%、6.9%和13.2%。
价格举报咨询总量及热点行业查处案件的下降,是价格主管部门强化价格监管,开展公共服务的结果。2001年以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连续6次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连续4次开展医药价格专项检查,开展了涉农价费、成品油、煤、电、零售商业促销以及部分行政机关收费等检查,2006年还首次开展了查处通信行业价格欺诈专项行动,始终保持了对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查处了大量价格违法行为,促进了价费秩序在总体上趋于好转。尤其是2006年,国家发改委通过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曝光了8起教育乱收费、8起医药价格违法案件和6类通信行业价格欺诈表现形式,社会反响强烈,极大地震慑了违法者。另一方面,国家发改委总结多年来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开展的价费公示、社会监督、明码标价、价格诚信、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等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好的做法,从2006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价格服务进农户、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商场、进企业、进景区为重点的“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统一部署,积极转变指导思想、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主动上门为消费者、经营者、投资者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价格服务,加强了宣传咨询、政务公开、信息引导,把价格政策送进千家万户,既促进了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也提高了价格政策的透明度,使价格工作更多地得到了群众的理解、认可和支持。
二、热点问题依然集中,根治有待体制性改革
2006年,全国查处价格举报案件5.1万件,涉及群众吃、穿、住、行、用各个方面,对行政部门、中介组织收费和网络、摄影、维修等领域的价格问题也有所反映,但举报热点依然高度集中。教育、交通运输、医药、房地产及物业管理、电信位居查处举报案件的前五位,分别为10712、9098、6319、5624、2201件,分别占总数的21.0、17.9、12.4、11.0、4.3%,合计约3.4万件,仅此5个行业就占案件总数的66%。群众反映这些行业的主要问题是:
教育收费:不执行“三限”政策违规收取择校费、赞助费,“一费制”外自立项目乱收费,以改制为名举办“校中校”、“校中班”乱收费;
交通运输价格:大中城市机动车停放乱收费、春节期间公路客运车票乱涨价、乱收过路过桥费、交通事故施救过程中拖车、牵引收费高;
医药价格:医院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取一次性材料费,对病人过度检查、过度治疗高收费,大处方、药价高、看病贵;
房地产价格及物业收费:物业公司以装修保证金名义变相收费,中介公司、经纪人超标准收费或擅自收取担保金,“黑中介”屡禁不止,乱收费服务差或者只收费不服务;
电信价格:电信服务“优惠”、“套餐”泛滥,价格标示不全、虚假优惠、隐瞒价格附加条件、商业广告占用用户付费时间等。
群众举报较为强烈的其他问题是:有的管理部门把行政职能转移到中介组织,变相强制收费;一些加油站推迟降价或者提高标准出售成品油;商品零售企业在促销活动中采取模糊标示、虚构原价等手段欺诈消费者等等。
从群众反映看,一些举报问题已是多年顽疾,甚至是查了还犯、犯了再查,仅靠查处价格违法行为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教育乱收费问题、高速公路事故车辆施救高收费问题、医疗机构对病人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甚至强制服务收费问题、一些垄断行业以保证金名义变相收费问题、一些行政部门把行政职能转移到中介组织或协会变相强制收费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产生,有被举报人利益驱动的主观原因,但也确实存在教育资金投入不够、以药养医补充经费缺口、医疗收费标准偏低、经营体制垄断、行政权力规范不严等客观因素,需要通过推进体制性改革和调整相关政策加以根治。
三、举报有效性增强,政策咨询量下降
2006年,在价格举报咨询总数下降的背景下,举报案件和政策咨询呈现一升一降的特点。全国查处价格举报案件占举报咨询总数的9.3%,比2005年的8.5%有所上升,而政策咨询量比2005年少了44404件,下降了8.2%。一升一降的现象反映出,随着近几年我委连续曝光价格违法案件和各地普遍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以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知名度的进一步提升,群众对价格监督检查的关注更多,对国家价格收费政策的理解进一步加深,维护自身价格权益的能力得以增强,举报投诉的有效性和政策咨询的针对性有所提高。具体表现在:
一是2006年正值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五周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全国部署开展了纪念宣传活动,并印发了15万张12358价格举报电话宣传画,张贴在乡镇、学校、医院、交通客运站场、商场、旅游景点等地,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有效扩大了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社会影响,群众有问题愿意向价格主管部门投诉。
二是价格主管部门曝光价格违法案件后,群众集中投诉类似问题。如我委2006年曝光了教育乱收费、电信价格欺诈和医药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件。每次曝光后,同类价格举报大幅上升。这类举报涉及的问题与曝光的典型案例非常相似,针对性强,查实问题多。
三是价格咨询在价格政策出台前后较为集中。如今年春运公路客运票价不再加成的政策出台后,大量群众对“票价不再加成”不理解,纷纷来电咨询。再如,我委2006年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的通知》后,许多高校学生不理解重新学习费与补考费或重修费的关系,来电来信询问有关政策。
四、坚持执政为民,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2006年,全国价格主管部门继续以维护举报人利益为指导思想,加大制裁力度,坚持以退为主,群众价格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一是保持了高办结率。2006年,全国价格主管部门办结价格举报咨询55.1万件,办结率98.5%,比2005年的98.4%略有增加。反映出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在严格办理时限、遵守办案程序、提高工作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北京、山东、江苏、宁夏、内蒙古、江西、广东、重庆、河北等省区市和深圳、沈阳、成都、广州、柳州等大中城市逐步推进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对提高办结率也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是加大了制裁力度。与2005年相比,2006年全国查处举报呈现出案件数持平、经济制裁明显增加的特点。2006年共查处价格举报案件5.1万件,与2005年的5.0万件基本持平,但实施经济制裁3.0亿元,比2005年增加了14.4%,案件制裁力度明显加大。其中,福建、湖北、江苏、湖南、浙江五省分别实施经济制裁3371、2831、2810、2544、2405万元,分别占全国经济制裁总额的11.1%、9.3%、9.2%、8.4%、7.9%,查处价格举报案件的力度明显高于其他省市。
三是贯彻了以退为主的原则。2006年全国共退还消费者1.9亿元,占经济制裁总额的63.4%,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价格权益。其中,湖南、湖北、江苏、山西、河南五省通过查处价格举报案件退还群众的金额分别达到1995、1940、1891、1354、1047万元,合计8227万元,占全国退还总额的42.6%。
2007年工作设想
2007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群众权益作为首要任务,把群众诉求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继续下大力气做好价格举报工作。
一是健全举报工作机构,提高人员素质。做好价格举报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巩固、充实全国价格举报工作队伍,适时开展培训,提高价格举报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各地要想方设法创造条件,为基层配备举报工作必需的用车、电脑、办案工具等;完善激励机制,对价格举报有功人员和价格举报优秀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今年召开部分省市价格举报工作座谈会,明确办理价格举报件的程序要求,研究价格举报工作面的难点问题,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提高价格举报工作人员能力素质。
二是积极推进电子政务,提高工作水平。加快全国价格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畅通网上举报渠道,争取今年完成委本级节点建设,初步实现与江苏、北京、山东、江西、宁夏、内蒙古五省一市的联网,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全国联网。依靠全国价格举报信息系统汇总全国价格举报数据,缩短举报信息分析周期,敏锐把握价格举报的动态特征,注重研究价格举报的内在规律,根据举报反馈的信息,提出完善价格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要在第一时间发现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和倾向,实现特殊情况即时上报。
三是重视督办落实,提高办理质量。要严格贯彻落实《信访条例》,按法定时限履行登记、书面告知、立案调查、责令退还、书面答复等程序,确保办理的价格举报案件经得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检验。今年要重点指导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建立完善举报案件督办制度,进一步提高价格举报案件办结率。对价格举报案件的违法所得,继续坚持以退为主的原则,该清退的坚决清退,尽量减少举报人的经济损失,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针对价格举报工作开展不平衡的问题,要加强对工作较为薄弱地区的指导,支持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查处价格举报案件,尤其是对我委转交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举报案件,要加大督办力度,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