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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物价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四项措施确保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时间:2008-1-22 8:43:34 作者:平遥县物价局 点击: 评论
 

平遥县物价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四项措施确保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一是强化宣传力度,宣传贯彻会议精神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家发改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方式采用电视台、电台举办专题栏目、新闻采访以及网上全面登载等,做到机关法律法规让经营者和消费者人人皆知.

二是出台了平价字(2008)1号文件关于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了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企业名单,明确了企业在具体办理中的内容和程序,使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经营,确保生产和经营正常运行.

三是加大检查力度,稳定市场秩序.从元月16日开始,分三组深入生产、经营起夜,深入批发、零售市场进行情况摸底和价格市场检查,制定并填写了一整套表格,做到情况了如指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是发挥价格举报电话12358的监督作用,电话24小时开通.建立了举报登记制度,对举报的情况及时深入现场给予调查处理,并在一定的情况下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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