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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市)物价局:
为了方便、快捷、有效地开展价格举报工作,提高全市举报工作对外窗口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市物价局党组决定加强晋中市价格举报工作,已下发市价检字[2007]126号文件。1月3日局领导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有关事项,会议要求各县(区、市)成立机构,订立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负责人,规范办案程序。
各县(区、市)接到通知后于1月10日前将价格举报中心机构人员电话报回,要求落实分管局长、举报中心主任和具体承办人。
附件:晋中市县(市)价格举报中心人员电话名录 晋中市县.doc
晋中市物价局举报中心
2008.01.03
晋中市 县(市)价格举报中心人员电话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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