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谷县档案局超标准收费被查处
2008年10月13日,价格举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县档案局收取档案复制费不合理,希物价局调查落实。接到举报后,检查所所长立即率领组员对此情况进行了调查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2008年9月17日,投诉人去档案局复制档案2页,按规定每页/0.1元;证明2页,每页/2元;合计4.2元。而档案局实际收取了80元。依据晋价涉字(1992)第60号文件,将多收款75.8元退还了投诉人。举报人高兴地说:非常感谢物价局同志热情、及时为民办实事。12358价格举报热线是他们信赖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