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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物价局对涉及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收费单位提出告诫确保减免政策落实到位
 
时间:2008-2-1 10:07:42 作者:admin 点击: 评论
 
     为应对近日雨雪天气对我市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造成的困难,保证全市节日市场供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工作的通知》等精神,1月29日,市物价局召开市直交通、公路、征费、环卫、工商、质监、动检、城建监察等有关涉及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收费的单位参加提醒告诫会,要求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安排,认真落实各项收费减免政策,确保市场供应。物价部门将加强市场检查,对不执行政策、顶风乱收费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直至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会上,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了国家和省市的文件精神,一致承诺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规定执行,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在2008年1月26日至2月5日期间,对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切实做到:优先放行、一律免收路桥通行费、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等;对销售鲜活农产品的经营者收取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规定免收或减半收取,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物价,让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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