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的通知》精神,介休市物价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重大举措,接文后立即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进行全面清理,以介价字[2008]6号文件形式全文转发到各有关单位,并采用专人送达、文件签收的方式,保证文件及时送达相关单位,做到明确政策、明确时限、明确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取得了良好效果。从1月26日以来,相关部门在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方面进行了减免。工商部门从1月26日起,对销售鲜活农产品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9户、高校毕业生2户、农民201户按我省有关政策免收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共计13560.00元;对其他从事鲜活农产品销售的人员34户,减半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16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