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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上午10时昔阳县物价局接到举报,一位从事个体经营宫女士称她在本村开了一个日杂付食店,2.14日李家庄工商所向其收取了300元的工商管理费,举报者认为上述收费不符合规定,因为物价局发到农民手中的价费明白卡,正在她手中。
接到投诉,局领导高度重视,李局长即刻批示迅速查实,并安排两位副局长亲自落实,通过核实举报事实属实,随责令工商部门立即纠正上述收费违规行为,并向当事人退款。
3月14日上午10时许,12358电话又一次响起,拨通电话的是一位姓周的先生,他幸幸地告诉我们:我是和宫女士同村开店的农民,同样拿到了工商部门的300元退款,感谢物价局为民作主,便民快捷的执法和服务。并言称给物价部门送面锦旗,我们的同志当场婉言拒绝:锦旗就免了,再花农民的钱不值,如有困难和问题,请继续和物价部门取得联系,物价局将一如既往地为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