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稳定和降低化肥价格,根据省、市的有关规定,介休市物价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化肥价格监管。
一是严格出厂价格实行提价申报制度。
二是加强化肥流通环节价格监管,对化肥批发、零售环节实行差率控制。
三是强化对化肥价格的监督检查。对市内化肥出厂、批发、零售企业和经营站点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对化肥价格的监测。及时了解化肥价格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随时掌握市场动态,合理引导市场供求。
五是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和农村监督网络的作用。认真受理农民的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采取有力措施,调动农村义务价格监督员的积极性,扩大对农村化肥监督检查的覆盖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