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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局制定了具体措施,全员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
一 认真落实好临时价格干予措施,对我县实行提价审报和调价备案的企业,加强经营者的教育力度,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确保市场商品供应,自觉维护市场供应、市场秩序,稳定市场价格。
二 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4月23日开始,局领导带队,与人大、电视台联合分两组共八人进行市场价格检查,发放“平遥县物价局明码标价检查责令整改通知书”500余份,主要对13户餐饮业经营户进行了重查,共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3份,对商品明码标价内容不规范或不完整的25户个体经营者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1250余元,对我县26种地方特色菜价,在平遥政府网站和景区大型电子屏幕上向社会进行了公示,便予游客监督。
三 做好价格举报,我县“12358”价格举报电话实行专人值守,确保全天24小时畅通,认真受理对价格、收费问题的投诉举报,积极化解价格矛盾。
五一期间,我县粮、油、肉、禽、奶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平稳,未发现一例价格举报,为近年来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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