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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义务教育收费管理认真开展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情况调查
时间:2008-8-29 9:16:25 作者:介休物价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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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介休市物价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5号)文件精神和山西省物价局要求,对市区内的六所小学、四所中学涉及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通过调查发现,意见主要集在校服款、教辅材料款、教材费、社会实践活动费用等项费用上,其中对教辅材料款、教材费反映较为强烈,随着新课程改革,教课书上习题减少,满足不了教学、应试需要,建议按照“从严核定、一主一辅”的原则,将主课教辅纳入教材费。现行的教材费与实际执行情况发生冲突,原标准是2004年制定的,但实际教材成本一年一变,已经上涨,与规定标准不符,建议每年据实核定。同时,尽快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纳入规范化轨道,促进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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