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奥运期间药品价格稳定,促进我市社会和谐,7月30日晋中市物价局同全市31家药品经营单位召开了见面会,结合当前社会形势、药品市场价格形势发出了提醒告诫。在重申药品价格政策的基础上,明确价格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药品价格和服务的监督检查。要求各单位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诚信经营、遵章守纪,认真执行价格政策,所有药品和服务必须落实明码标价。二是严格按国家规定的西药顺加价不超过15%的加价率,中草药不超过25%的加价率作价,所有经营药品均不得高于国家最高零售价。三是不得出现医保卡和现金结算不一致的现象,杜绝各种乱收费、乱涨价现象的发生。四是各单位必须明确物价监督员,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消费者的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物价局将依法进行惩处,情节严重的要停业整顿,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