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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
山西省财政厅
晋价行字[2007]2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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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技工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人事厅:
你厅《关于申请核定技工教师职务评审收费标准的函》(晋人职函字[2007]4 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53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的技工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核定如下:
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组织技工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可向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收取评审费,高级每人600元、中级每人300元。
二、评审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其收费收入应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用于对参加技工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的资格和评审材料的审核、论文答辩、评审会务费、聘请专家的差旅费、食宿费、补助费、软件费用以及其它相关费用的支出。
三、收费单位接通知后,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任职资格 评审 收费 标准 通知
抄报:省人民政府
抄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各市物价局、财政局
山西省物价局办公室 2007年8月31日印发 |